關于布局建設現代流通戰略支點城市的通知
為貫徹黨的二十大報告有關部署、落實《“十四五”現代流通體系建設規劃》相關要求,推動構建高效順暢的現代流通體系,近日,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自然資源部、交通運輸部、商務部、市場監管總局印發《關于布局建設現代流通戰略支點城市的通知》,部署現代流通戰略支點城市布局建設工作。
《通知》堅持系統思維和全局觀念,突出國家所需和城市所長,按照服務重要商品和資源要素流通、強化跨域跨界輻射帶動、促進現代流通發展等三個維度布局流通支點城市。綜合考慮城市資源稟賦、發展基礎、比較優勢、未來潛力,將102個城市納入布局建設范圍,覆蓋全國31個省區市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。流通支點城市將按綜合型、復合型、功能型分類推進建設,城市人民政府發揮主體作用部署推進,努力提升自身發展水平,增強輻射帶動作用。
布局建設流通支點城市有利于更好發揮相關城市流通發展基礎好、輻射帶動能力強的優勢,從“大流通”高度推動商流、物流、信息流、資金流融合發展,促進生產消費緊密銜接,加快形成內暢外聯的現代流通網絡,更好服務以實體經濟為支撐的現代化產業體系。下一步,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部門積極支持流通支點城市建設,及時協調解決跨部門、跨行業、跨區域問題,組織開展效果評估,宣傳推廣典型經驗,以流通支點城市推動現代流通體系建設。
一、建設目標
到2025年,流通支點城市在提高流通效率、降低流通成本、創新流通業態方面取得明顯成效,作為流通設施集中載體、流通要素和流通產業組織中心、流通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應用聚集區域的功能作用得到鞏固提升,初步成為重要商品和資源要素骨干流通走廊的核心組織樞紐、現代流通網絡的重要空間載體、現代流通體系建設的關鍵戰略支撐。
展望2035年,流通支點城市系統布局更加完善,相關城市率先實現流通現代化,聯系生產消費、擴大交易范圍、推動分工深化、提高生產效率、促進財富創造的積極作用得到充分發揮,成為高效順暢現代流通體系的堅實保障。
二、布局原則
堅持系統思維和全局觀念,統籌謀劃布局。
(一)服務重要商品和資源要素流通能力強
在暢通重要商品和資源要素產供儲銷等環節上具有明顯比較優勢,是相關商品主要生產或進口地、加工或集散地、消費或出口地。
(二)跨域跨界輻射帶動優勢大
交通區位條件較為優越,商流、物流、資金流、信息流匯集,能夠順暢連接生產和消費,能夠組織商品和資源要素跨區域、大規模流通。
(三)現代流通產業發展水平高
流通產業發展水平處于區域前列,流通市場規則和制度體系健全,流通設施完善,能夠有效支撐商品和資源要素低成本、高效率流通。
根據城市資源稟賦、發展基礎、比較優勢、未來潛力等,確定102個城市為現代流通戰略支點城市。
三、建設要求
立足國家所需和城市所長,以點帶面服務骨干流通走廊、現代流通網絡和現代流通體系建設。
(一)全方位服務國家發展需要
服務所處骨干流通走廊,鞏固擴大在相關商品產供儲銷中的比較優勢,加強城市間、區域間產銷銜接,提升流通組織能力。
(二)全方位拓展輻射帶動功能
優化商貿、物流、交通等設施建設布局,推動跨區域產業分工深化,推動產業邁向價值鏈中高端,發揮流通促消費作用,促進農村流通高質量發展。
(三)全方位夯實流通發展基礎
統籌推進現代流通體系硬件和軟件建設,加快現代商貿流通體系和現代物流體系發展,強化交通運輸、金融、信用支撐,提高流通企業創新創造力和核心競爭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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